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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類別 | 地方標準 | 發布日期 | 2003-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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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狀態 | ![]() |
實施日期 | 2003-07-01 |
頒發部門 | 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 廢止日期 | 2015-10-29 |
DB34/ 330-2003 炒貨食品衛生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炒貨食品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黑瓜籽、南瓜籽、葵花籽、花生仁、瓜子仁、花生果、蠶豆、松子(仁)、核桃(仁)、板栗、瓜蔞子等為主要原料,經篩檢除雜后煮、烘、烤、炒等工藝生產的炒貨食品(煮制后未經干燥食品不在此列)。
本標準廢止,依據:關于安徽省強制性地方標準及計劃項目復審結論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