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901-2022 生物質供熱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本文件規定了生物質供熱系統工程設計中廠址選擇、廠區布置、燃料系統、鍋爐及熱風爐系統、室外供熱管道系統、檢測、控制、化驗、檢修、保溫、防腐蝕、土建、電氣、采暖通風、給排水、環境保護和安全消防等的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以生物質固體或氣體為燃料的工商業、民用、區域供熱系統設計,包括單臺鍋爐額定蒸發量為lt/h~75t/h、額定出口蒸汽壓力為0.10MPa~3.82MPa(表壓)、額定出口蒸汽溫度小于等于450℃,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蒸汽鍋爐供熱系統;單臺鍋爐額定熱功率為0.7MW~174MW、額定出口水壓為0.10MPa~2.50MPa(表壓)、額定出口水溫小于等于180℃的熱水鍋爐供熱系統;單臺鍋爐熱功率不大于20MW,額定出口溫度根據有機熱載體最高允許使用溫度確定的有機熱載體鍋爐系統;單臺熱風爐額定熱功率不大于10MW,額定出口溫度根據使用要求溫度確定的熱風爐供熱系統。
注: 本文件中沒有具體指明種類的鍋爐和熱風爐均為生物質鍋爐和生物質熱風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