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221-2021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導則
DB22/T 3221-2021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導則。
本文件規定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程序、評估工作內容、評估報告編寫內容要求和評估 報告格式。
本文件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單位的裝置、設施或者場 所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工作。
本文件不適用于:
a) 軍事設施;
b) 采礦業,但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加工工藝及儲存活動除外;
c) 危險化學品的廠外運輸(包括鐵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運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