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136-2020 特種設備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指南
本標準提供了特種設備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要求,以及風險辨識、風險評價、風險管控、信息管理和持續改進的指南。
本標準適用于山西省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風險分級管控體系的建設和實施。
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特種設備:
a) 未取得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或者超出許可范圍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的特種設備;
b) 國家法律法規及安全技術規范已經明確要求實施監督檢驗,但未進行監督檢驗的特種設備;
c) 制造、安裝、改造、維修過程中的特種設備;
d) 已經辦理停用手續并告知登記機關的特種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