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標準化工作改革要求,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省農業廳組織開展了現有農業地方標準的清理評估工作。通過專家評估、社會公示,經研究決定,對現行的759項農業地方標準,保留326項,廢止135項,修訂258項,合并修訂39項,歸并到其他標準1項。具體標準名稱和評估意見見附件,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修訂、合并或歸并的項目,由省農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不再單列地方標準修訂計劃。
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山東省農業廳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