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國發〔2015〕13號)中有關“整合精簡強制標準”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我省地方標準體系,提高地方標準的整體水平,更好地為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技術支撐,按照《河北省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和《貫徹落實<河北省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行動計劃(2015-2016年)》的安排部署,我局組織對河北省強制性地方標準進行了清理。通過主要起草單位和有關部門初審,專家組復審,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省質監局網站公示等方式,確定了最終清理結果,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告(見附件)。
確認廢止的地方標準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予以廢止。確認修訂的地方標準,請原標準起草單位按地方標準的制修訂程序于2016年12月31日前修訂完畢,未按規定日期進行修訂的,原則上予以廢止,特殊情況的需說明原因并以書面形式報送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處。
本公告可通過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中“通知公告”(http://www.hebqts.gov.cn )或標準圖書館網站(http://www.bzsb.info)進行查詢。
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5月5日
(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