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原則
(一)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立項建議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對地方特色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規定,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具有地方特色,涉及的安全性指標現有標準不能覆蓋,科學合理、安全可靠、應用性強。
(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通用標準或食品產品標準等已經涵蓋的食品類別、檢驗方法,以及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二、申報要求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單獨或者聯合,按照上述原則提出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立項建議。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由食品相關科研院校、檢驗檢測機構或行業協會牽頭,相關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行業協會/學會等單位組成標準起草協作組負責起草。
(二)申報立項建議要充分說明擬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地方特色,以及相關國家標準是否涵蓋的情況,并提出申報立項建議的目的、意義以及必要性,確保立項建議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原則,具有較好的應用性。
(三)請申報單位(個人)認真填寫《2018年廣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匯總表》(附件1)、《2018年廣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附件2),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將紙質文件及電子文檔一并報送我委食品處。
聯系人:程維,聯系電話:020-83813351,傳真:020-83813806。聯系地址:廣州市先烈南路17號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食品處,郵編:510060。電子郵箱:spc204@163.com。
1.2018年廣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匯總表
2.2018年廣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
廣東省衛生計生委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