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國發〔2015〕23號)、《首都標準化戰略綱要》(京政發〔2011〕39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與服務標準化建設的意見》(京政發〔2015〕41號),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3號)和《關于印發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結論的通知》(國標委綜合函〔2017〕4號)要求,經研究,制定《2017年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F將計劃印發給你們,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展工作。
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