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國家《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做好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我委從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公開征集2017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則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以保障公眾健康為宗旨,以解決我市食品安全突出問題為重點,對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二)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等科學依據或研究基礎;
(三)符合我市食品產業發展實際以及行業現實和監管實際需要;
(四)有利于做好現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清理整合工作,有利于加快補充完善急需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二、征集重點及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地方特色食品,沒有國家標準,又需要在我市范圍內統一實施,符合我市食品生產經營的現狀及特點,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立項建議:
(一)地方特色食品的產品標準;
(二)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三)與地方標準配套的檢驗方法與規程等。
(四)修訂與現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沖突的食品安全
地方標準。
不包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已經涵蓋的食品類別和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
三、立項建議相關要求
(一)提出立項建議的應當是監管部門、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建議。
(二)推薦承擔標準起草的工作單位,應當有標準制修訂的工作經驗,能支持標準起草人工作,確保其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
(三)擬擔任標準起草工作的負責人,應當熟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法規,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學風嚴謹,責任心強。
(四)提出立項建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填寫立項建議書,同時提供支持立項建議的工作基礎和條件、相關科學文獻、專家推薦材料或論證報告。
(五)申報立項建議的單位應當認真填寫《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項目建議書》,提供立項建議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草案文本,并于2017年2月20日前將紙質件及電子版報送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食品安全標準處。
市衛生計委將適時組織立項建議的專家論證工作,確定2017年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
聯系人:毛巍鴻、吳畏;聯系電話:68811677、68811679;傳真:68811679;聯系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旗龍路6號重慶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食品安全標準處;郵編:401147,E-mail: spaqbzc@163.com。
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