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培育和發展團體標準的指導意見》(國質檢標聯〔2016〕109號),加快推進內蒙古品牌促進會團體標準在發揮市場標準化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深入實施“以品牌引領消費升級,以標準推動供給改革”戰略,促進內蒙古品牌促進會團體標準化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內蒙古品牌促進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經研究,決定開展2016年第一批內蒙古品牌促進會團體標準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立足行業,服務發展
緊密結合各行業發展實際,以促進商品生產、商品流通和現代服務業行業規范發展、提高產業競爭力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增強標準的導向性、實效性與科學性,為行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與服務保障。
(二)突出重點,滿足急需
統籌安排商品生產、商品流通和現代服務業領域各類標準布局與優先次序,推動標準體系由以產品標準為主向以管理標準、服務標準、技術標準為主轉型,加大急需行業的團體標準制定力度。
(三)科學立項,確保質量
認真篩選標準項目,避免同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重復、雷同或矛盾,提高標準立項的科學性。
二、工作要求
(一)申報材料(含紙制文件和電子版)
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報送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說明和《內蒙古品牌促進會團體標準制修訂立項申請書》,申報說明要詳細介紹行業概況、標準項目內容、相關領域現有國家和行業標準現狀和數量、擬解決的主要問題以及對促進行業發展的預期效果等。
(二)申報時間
相關申報材料請于2016年11月30日前報送內蒙古品牌促進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
三、聯系方式
單 位:內蒙古品牌促進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 (010020)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中山東路團結巷軍轉培訓中心南樓305
電 話:0471-6924667 傳 真:0471-6924667
網 站:http://www.nmbrand.org
電 郵:ibpa@sina.cn
Q Q:50440340
聯系人:黃艷民
內蒙古品牌促進會
201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