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標準化工作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撐作用,滿足我省產業發展、環境保護、節能減排要求和其它社會需求,經各部門、各單位申報,專家可行性論證,我局確定了209項省級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作為2016年度河北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第二批)(見附件),現予以下達。請各單位按照下列要求,認真組織本計劃的實施,按時完成制修訂任務:
一、各標準提出單位應盡快把計劃落實到標準起草單位,并加強督導,確保自本計劃下達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標準制定任務,涉及急需制定地方標準的重要項目要加快進度,盡早完成。一年之內完不成標準制修訂任務的,要說明理由,提出延期申請,延期不得超過半年。
二、各標準起草單位要立即成立由相關專家組成的標準起草工作組,開展標準制定工作。標準起草工作組要廣泛搜集相關技術資料和國際國內標準,針對關鍵技術或管理要求,深入進行試驗驗證、比對、論證工作,在此基礎上擬定標準草案,形成標準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生產、管理、科研等各相關部門、單位和個人的意見,形成標準送審稿及相關文件。
三、標準的制定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行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并保證與現行推薦性標準協調一致,有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要盡量采用。標準內容的確定,要充分考慮標準實施的實際要求,充分吸收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既要保證標準在技術上的先進性,又便于推廣應用。標準文本的編制要認真執行GB/T1.1等國家標準,確保標準質量。
四、標準提出部門要積極幫助標準起草單位做好標準制定過程中的協調工作,重大問題報省質監局。標準起草單位要為標準起草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隨本計劃下達的標準制修訂專項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五、標準審定一般實行專家會議的形式進行審定。標準提出部門需在審定前一個月向我局提出書面標準審定申請,并將標準文本(送審稿)、編制說明、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以及擬邀請的審查專家名單等材料電子版提交省質監局標準化處。經審核資料齊全,并符合要求后,安排專家會議審定。根據專家意見,對標準文本(送審稿)進行修改,形成標準報批稿,并對編制說明進行完善,形成報批材料,報我局審批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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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8月22日
(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