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質監函〔2015〕563 號
為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加快建立和完善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標準體系,根據《四川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32 號令)有關規定,現就征集2016 年度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填補空白,完善體系。對接我省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需求,以填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空缺為主導,加強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跟蹤與分析,加快地方標準研制,健全完善地方標準體系。
(二)立足創新,突出重點。圍繞我省重要領域、重點產業和重大項目建設,加大重要地方標準研制力度,加快關鍵核心技術、通用共性技術和專利技術成果的轉化,切實發揮標準的導向和規制作用。
(三)優化結構,適度超前。加大地方標準體系結構調整力度,促進標準體系結構優化升級,增強地方標準體系的科學性、完整性、協調性和配套性,鼓勵制定科學合理、技術領先、操作性強的地方標準。
(四)注重質量,提高水平。加大采用先進標準力度,促進科技成果向技術標準的加速轉化,增強地方標準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先進性,推動以四川標準“走出去”帶動四川技術、產品、服務“走出去”。
二、申報重點
(一)以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發展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為重點,突出現代畜牧業、種植業、農副產品加工、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美麗鄉村建設、人居環境改善、農村和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以及現代林業、水利設施、水耗、地耗等方面的標準。
(二)以促進優勢特色產業轉型升級為重點,突出頁巖氣,節能環保裝備,信息安全,航空與燃機,新能源汽車等五大高端成長型產業以及信息技術、裝備制造、油氣化工、生物工程、釩鈦鋼鐵、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等方面的標準。
(三)以激發現代服務業發展活力為重點,突出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現代金融、科技服務、養老服務和健康服務等五大新興先導型服務業以及物聯網、互聯網+、服務外包、創意設計、知識產權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和觀光旅游、餐飲服務、物業服務、社區服務、商貿服務等民生性服務業方面的標準。
(四)以推動節能、減排、降耗、低碳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突出高耗能產品能耗限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與監測,再生資源回收綜合利用以及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節約等方面的標準。
(五)以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突出交通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安全生產、應急處置、防災減災、自然災害及事故災難防范預警、監測評估等方面的標準。
(六)以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為重點,突出政務服務、民政事務、勞動保護、社會保障、社會救助、就業服務與管理、公共文化服務、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文物保護專用設施、版權保護與版權運營、新聞出版產品流通、公共體育服務、體育競賽與全民健身、國民體質監測以及醫療服務與衛生信息、醫療機構服務與管理、環境衛生與衛生應急管理、學校建設、運行與管理、教育質量評價、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標準。
(七)以調整和優化地方標準結構,提高標準的有效性、時效性和針對性為重點,突出對引領作用不強、實施時限過長、使用效率不高、不能滿足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需要且需及時修訂的標準。
(八)其他急需制定的標準。
三、申報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項目申報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省直有關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項目的組織申報和歸口管理工作。省質監局有關直屬單位申報的項目應按照項目所屬領域向省直有關部門進行申報。
(二)各單位應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充分論證,重點突出基礎類、通用類、共性類、安全類和方法類項目(不含食品安全標準),產品類標準原則上不再申報。省直有關部門要做好項目的遴選把關,確保項目的質量水平。對涉及跨行業、跨領域的項目,牽頭部門應及時與有關方面協調溝通,達成一致,避免項目交叉重復。
(三)各單位要注重與現行有效地方標準的銜接,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大對歸口管理的強制性地方標準的清理整合力度,對擬確認將強制性地方標準轉化為推薦性地方標準的項目,應一并納入年度計劃進行修訂。擬申報的地方標準應為推薦性地方標準,強制性地方標準項目不再申報。
(四)請各有關單位于2015 年11 月30 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報省質監局(電子文檔請直接報省質監局標準化處)。
申報材料包括:
申報材料包括:
聯 系 人:蒲貴昌
聯系電話:028-86607605
郵 箱:sczjpgc@163.com
四川省質監局
2015 年10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