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為加快推進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訂工作,促進食品安全技術進步、自主創新和行業發展,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公開征集2015年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訂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緊密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要求,以保障公眾健康為宗旨,充分考慮地方食品特色和飲食習慣,做到科學合理、安全可靠。
(二)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方可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突出青海省地方特色、傳統食品的項目將優先列入計劃。
二、申報范圍
《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第五條所規定的需要制訂地方食品安全標準的相關項目。
三、報送要求
(一)各單位要結合本部門、本行業、本地區的實際,充分發揮產學研等各方面的力量,認真分析建立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需求,突出重點,做好標準的規劃與項目申報工作。
(二)各單位對報送的項目要從立項的必要性、可行性、代表性等方面做出充分論證,確保申報項目的科學性、先進性及有效性。
(三)青海省衛生計生委將組織專家根據相關規定和要求,對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申請審查,進行立項論證,并向社會公布。
(四)青海省衛生計生委以項目委托方式,委托申請單位對審查通過的項目開展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訂起草工作。
(五)申報單位和個人應填寫《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訂項目申請書》(見附件,可在青海省衛生計生委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qhwjw.gov.cn/ywgl/spaqc/index.html)于2015年10月31日前報我委食品處,同時報送紙質件和電子版。
聯系人: 趙慶陽
電 話: 0971-8244731
郵 箱: qhspc8244731@163.com
青海省衛生計生委
2015年7月8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