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我委組織起草了《食品原料用全人參粉》、《食品原料用人參提取物》等2項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現對標準文本送審稿和標準編制說明征求你單位意見,并向社會公開征集修改建議。
請于2015年9月1日前將反饋意見或修改建議報送我委。傳真:0431-88906883,信箱:13180827659@163.com。
附件:1.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征求意見反饋表
(附件可于吉林省食品安全標準網www.jlfsstd.net下載)
吉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