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為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我委從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征集2015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按委領導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則
(一)應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以保障公眾健康為宗旨,以解決我市食品安全突出問題為重點;
(二)應當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等科學依據或研究基礎;
(三)符合我市食品產業發展實際以及行業現實和監管實際需要;
(四)有利于做好現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清理整合工作,有利于加快補充完善急需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二、征集重點
(一)符合我市食品生產經營的現狀及特點,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立項建議;
(二)修訂與現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沖突的地方標準的立項建議。
(三)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標準的立項建議。
(四)檢驗方法與規程標準的立項建議。
三、征集范圍
根據《食品安全法》、衛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對沒有國家標準又需要在我市范圍內統一實施的有關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技術要求(食品相關產品和食品添加劑除外)。
四、立項建議內容要求
(一)提出立項建議的應當是監管部門、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建議。
(二)推薦承擔標準起草的工作單位,應當有標準制修訂的工作經驗,能支持標準起草人工作,確保其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
(三)擬擔任標準起草工作的負責人,應當熟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法規,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學風嚴謹,責任心強。
(四)提出立項建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填寫立項建議書,同時提供支持立項建議的工作基礎和條件、相關科學文獻、專家推薦材料或論證報告。
(五)申報立項建議的單位應當認真填寫《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項目建議書》,并于2015年1月31日前將紙質件及電子版報送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監督局食品安全標準處。
五、項目計劃確定
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將適時組織立項建議的論證工作,確定2015年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
六、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監督局食品安全標準處
聯系人:唐 嘯、吳 畏
聯系電話:68811679、68811677 傳真:68811679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松石北路418號
郵編:401147
E-mail: spaqbzc@163.com
附件: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項目建議書
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4年12月5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附件
重慶市食品安全
地方標準項目建議書
項目名稱:
建議單位: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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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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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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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修訂 被修訂標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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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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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標準 生產企業衛生規范
檢驗方法標準 基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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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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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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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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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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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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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標準立項必要性及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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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說明所涉及的產品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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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與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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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外標準情況簡要說明(包括擬采用的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編號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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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基本思路、計劃和保障措施(包括擬制修訂標準的思路、技術力量、計劃時間、經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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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議單位意見(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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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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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項目建議表需一式三份。內容多可另附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