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32號令)(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現就征集2015年度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填補空白,完善體系。對接我省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需求,加強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跟蹤與研究,及時填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空缺,建立健全我省地方標準體系。
(二)立足創新,突出重點。圍繞我省重點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加大地方標準的創制力度,加快關鍵核心技術、通用共性技術和專利技術成果的轉化,切實發揮標準的引領和規范導向作用。
(三)優化結構,適度超前。著力標準體系結構的優化升級,增強地方標準的科學性、完整性、協調性和配套性,鼓勵制訂技術領先、科學合理、適度超前、操作性強的地方標準。
(四)注重質量,提高水平。加大采用先進標準力度,增強地方標準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先進性,推動“四川技術”向“四川標準”的加速轉化,提高“四川標準”的質量水平。
二、申報重點
(一)以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為重點,突出種植業、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美麗鄉村建設、農村基本公共服務運行維護和社會化服務、以及現代林業及水利設施、水資源保護及合理開發與利用等領域的標準。
(二)以促進優勢特色產業轉型升級為重點,突出頁巖氣,節能環保裝備,信息安全,航空與燃機,新能源汽車等五大高端產業以及電子信息、裝備制造、油氣化工、生物工程、釩鈦鋼鐵、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方面的標準。
(三)以激發現代服務業發展活力為重點,突出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現代金融、科技服務、養老和健康服務等五大新興先導型服務業以及物聯網、服務外包、創意設計、知識產權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和觀光旅游、餐飲服務、物業服務、社區服務、商貿服務等民生性服務業方面的標準;
(四)以推動節能、減排、降耗、低碳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突出高耗能產品能耗限制,工業污染物排放,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與監測,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以及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節約等方面的標準。
(五)以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突出交通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安全生產、應急處置、防災減災、自然災害及事故災難防范預警、監測評估等方面的標準。
(六)以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為重點,突出民政事務、勞動保護、社會保障、社會管理、政務服務以及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方面的標準。
(七)以調整和優化地方標準結構,提高標準的有效性、時效性和針對性為重點,突出對引領作用不強、標準時限過長、使用效率不高、不能滿足當前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需要,需及時修訂的標準。
(八)其他急需制訂的標準。
三、申報要求
(一)各單位申報的項目要緊貼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省委、省政府明確的中心工作和一系列推進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務必從立項的科學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組織充分論證,嚴格把關,確保申報項目的質量和水平。
(二)各單位申報的項目要重點突出基礎類、通用類、共性類、安全類和方法類標準(不含食品安全標準)。除大中類或有代表性的產品外,一般性產品類標準和當年不能完成的項目,原則上不申報。
(三)各單位要按照職能職責申報項目,對涉及跨行業、跨領域的項目,牽頭部門要加強與有關方面的協調溝通,避免項目交叉重復。省質監局直屬單位申報的項目,應納入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歸口申報。
(四)強制性地方標準應嚴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安全的范圍。對擬申報為強制性地方標準的項目,應符合《辦法》第七條的相關規定,并充分說明理由。
(五)請各單位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包括: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申報函;附件1:四川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申報書;附件2:四川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匯總表)報省質監局。申報材料的電子文檔請直接報省質監局標準化處。
(六)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增補立項計劃。
聯 系 人:蒲貴昌
聯系電話:028-86607605
郵 箱:sczjpgc@163.com
四川省質監局
2014年10月14日